金家岭金融区发布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20条措施
1、支持外资银行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限制的法人银行,设立分行和子行,扩大业务范围。
2、支持外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不设外资持股比例上限的资产管理公司。
3、支持银行机构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业务。
4、鼓励信托、消费金融、金融租赁、汽车金融、家族办公室等领域引入外资。
5、支持外资设立证券公司、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、期货公司,外资持股比例上限放宽至51%。
6、支持外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(QDLP)、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(QFLP)试点。
7、降低外资保险公司设立的限制条件,取消外资保险公司设立需开设两年代表处的要求。
8、支持外资经营不设股比限制的保险代理和公估业务,放开外资保险经纪公司经营范围。
9、支持财富管理金融开放创新政策先行先试。
10、建设中国-上合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金融中心。
11、积极参与青岛自由贸易港创建,推动全面融入“一带一路”建设。
12、支持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合规开展创新跨境业务。
13、完善国际化配套服务功能。
14、全面提升金融区国际化城区品质。
15、构建多层次财富管理国际会议体系。
16、广泛开展财富管理国际合作。
17、加强与国际金融智库之间的交流合作。
18、加强国际化金融人才队伍建设。
19、丰富国际性节会品牌内涵。
20、完善宣传推广机制,提升国际传播能力。